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衛生計生委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出《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,鼓勵社會辦醫。(4月9日國家發改委網站)
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,能否出現集中漲價?這是百姓們關心的問題。這種擔心大可不必。
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既有互補關系,也存在競爭,醫療服務價格是雙方競爭、吸引患者的一個重要籌碼。在醫療服務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,誰的價格高誰就在競爭中居下風,如果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明顯高于公立醫療機構,患者自然用腳投票。非公立醫療機構心知肚明,才不會干傻事呢!再說,在基本醫療服務領域,符合醫保定點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,報銷支付政策與公立醫療機構相同,其基本醫療服務的價格與公立醫療機構基本對接,醫療保險(放心保)也會對其基本醫療服務價格予以控制。從總趨勢看,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只能向降價的方向變化,這對患者來講,是福音。
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,旨在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,體現了“簡政放權”的改革思路,為醫改注入了活水,意義深遠。過去,對醫療機構管得太死,非公立醫療機構想實行市場價格也難。因而,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居高不下。如今,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,非公立醫療機構會以此為契機,先行脫胎換骨的改革,這對公立醫療機構改革會形成倒逼效應,改變公立醫療機構改革相對滯后的局面。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,有助于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醫療領域,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和醫療衛生領域有序競爭,沖擊公立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,擴大醫療服務供給,實現醫療資源的均衡配置,有效緩解看病難、看病貴的問題。
放開價格并不意味著監管的不作為。不排除有的非公立醫療機構鉆到錢眼里,在價格上玩貓膩,算計患者,如不明碼標價等。患者是弱勢群體,與醫院的博弈是不對稱的。為此,應加強對醫院價格行為的監管,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制度,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,并通過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價格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,依法嚴肅查處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。